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黑龙江自贸试验区)于2019年8月2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8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片区79.86平方公里,黑河片区20平方公里,绥芬河片区19.99平方公里(含绥芬河综合保税区1.8平方公里)。 【更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中国(黑龙江)自贸区和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中国(黑龙江)自贸区和新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社厅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配套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投资促进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
《新区暨自贸试验区片区关于推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绥芬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黑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石墨产业振兴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
关于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新区实施省级发展改革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关于赋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新区实施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017年9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总部位于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是从事化学药品制剂、原料药、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31,660.005万元,现有员工近2000人。2019年,公司销售收入21.12亿元,总资产达26.7亿元。拥有145个药品品种,241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146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46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产品为米氮平片、葡萄糖注射液和氯化钠注射液以及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等,涵盖神经系统类、心脑血管类、全身抗感染类、肌肉骨骼类、营养性输液、体液平衡性输液等医疗领域。先后被认定为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被国家税务总局纳入“全国千户集团总部企业”,位列“2019年度中国化药企业TOP100榜单”第66位。2019年,哈三联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